为确保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无公害畜产品标准生产,保证产品达到无公害的标准,根据《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管理准则》,结合本公司的实际,特制定本规程。
1. 猪舍应建在地势高燥,排水良好、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,猪场周围有围墙或防疫沟,并建立绿化隔离带。
2. 猪场生产区布置在管理区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处,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和病死猪处理区应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。
3. 场区净道和污道分开。
4. 实施“全进全出制”饲养工艺。
5. 猪舍内温度、湿度环境应满足不同生理阶段猪的需求。猪舍内通风良好,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NY/T 388要求。
6. 饲养区内不得饲养其他畜禽动物。
7. 需要引进种猪时,应从具有种猪经营许可的种猪场引进,并按照GB l6567进行检疫。不得从疫区引进种猪。引进的种猪,隔离观察15~30天,经兽医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,方可供繁殖使用。
8. 经常保持有充足的饮水,水质符合NY 5027的要求。经常清洗消毒饮水设备,避免细菌滋生。
9. 猪群的免疫符合NY 5031的要求。免疫用具在免疫前后应彻底消毒。剩余或废弃的疫苗以及使用过的疫苗瓶要做无害化处理,不得乱扔。
10. 保持良好的饲养管理,尽量减少疾病的发生,减少药物的使用量。育肥后期的商品猪,尽量不使用药物,必须治疗时,根据所用药物执行停药期,达不到停药期的不能作为无公害生猪上市。
11. 要选择对人和猪安全、没有残留毒性、对设备没有破坏、不会在猪体内产生有害积累的消毒剂。选用的消毒剂应符合NY 5030的规定。
12.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要经过更衣、换鞋、洗手、紫外线消毒。严格控制外来人员,必须进生产线时,要洗澡,更换线内工作服和工作鞋,并遵守场内防疫制度,按指定路线行走。
13. 每批猪只调出后,要彻底清扫干净,用高压水枪冲洗,然后进行喷雾消毒或熏蒸消毒。
14. 应定期对饲养员进行健康检查,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养猪工作。
15. 饲料每次添加量要适当,少喂勤添,防止饲料污染腐败。
16. 根据饲养工艺进行转群时,按体重大小强弱分群,分别进行饲养,饲养密度要适宜,保证猪只有大的躺卧空间。
17. 定期投放灭鼠药,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,并做无害化处理。
18. 选择高效、安全的抗寄生虫药控制寄生虫,控制程序符合NY 5031的要求。
19. 商品猪上市前,应经兽医卫生捡疫部门根据GBl6549检疫,并出具检疫证明,合格者方可上市屠宰。运输车辆在运输前和使用后要彻底消毒。运输途中,不应在疫区、城镇和集市停留、饮水和饲喂。
20. 猪场不得出售病猪、死猪。需要淘汰、处死的可疑病猪,应采取不会把血液和浸出物散播的方法进行扑杀,传染病猪尸体应GB 16548进行处理。
21. 猪场废弃物处理实行减量化、无害化、资源化原则。
22. 认真做好日常生产记录,记录内容包括配种、产仔、哺乳、断奶、转群、免疫、饲料消耗等。